2010年,青海保监局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在实现行业平稳较快发展上迈出坚实步伐。2010年,全省共实现保险保费收入25.70亿元,同比增长41.13%,增速在全国位居第3。全省保险赔付支出6.66亿元,同比增长9.99%,辖内保险公司总资产41.61亿元,比年初增长30.15%。辖内各保险公司累计为全社会提供4008.62亿元的风险保障,共缴纳各类税收7503.41万元,吸纳就业7726人。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行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政府推动、政策支持是保险业发展的强大动力,青海保监局积极开展沟通协调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省委、省政府“四区两带一线”战略规划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域特色,提出了发展青海保险业“一体两翼”格局的战略构想,以西宁、海西、海东地区保险业的发展,示范和带动全省保险业统筹、和谐发展。引导保险公司合理铺设分支机构,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加快在藏区延伸服务网点,完善藏区保险服务网络。截至2010年底,全省藏区保险分支机构达94家。
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全力应对玉树特大地震灾害
“4·14”玉树强烈地震发生后,青海保监局指导各保险机构开通了灾害事故理赔绿色通道,建立赔款预付机制,加快查勘、定损和理赔速度,使受灾企业和群众及时拿到了赔款。全省保险业对玉树地震灾害赔付支出467.1万元。为支持灾区重建,青海保监局积极推动和鼓励各保险机构在保险服务网络、产品创新力度、服务能力建设、保险服务承诺、协调总公司资金运用等方面进行创新,提高保险支持灾后重建力度。目前有3家保险机构在玉树地区新设或升格改建分支机构。
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在落实保险支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上,印发了《青海省加强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财政补贴的险种增加到8种,包括马铃薯、小麦、油菜、蚕豆、温棚、能繁母猪、奶牛及森林火灾。种植业的承保面积增加到2010年的53.2万亩,能繁母猪承保头数增加到12.5万头。制定了《推进青海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方案》、《青海保险业贯彻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10年,校(园)方责任保险首次在玉树和果洛两个藏族自治州开展,实现了校园方责任险全覆盖。实现了我省交强险经营机构对酒后驾驶信息的共享,保证了我省酒后驾驶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规范拖拉机交强险和摩托车交强险承保服务工作,防止各种形式的拒保或故意拖延承保行为发生。
加强改善保险监管,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依据保监会有关规定,对辖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展分类监管工作,加大非现场监管力度;对财产险领域,继续推进在线监管工作;在人身险领域,加强了对辖区内各人身险公司业务退保情况的监测,并对各公司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测评。认真开展以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隐患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青海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