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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格尔木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1日 双击滚屏
      正义网青海2月28日电(记者 李维 通讯员徐中潮)2月25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总结表彰大会上,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再度夺魁,被表彰为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格尔木市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立足高原现有条件,克服“案多人少”困难,牢牢把握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方向,坚持不懈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全面深入发展,在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甚至全青海省发挥了排头兵作用。据悉,2007年2月与2009年2月,该院曾分别荣获高检院第二届、第三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这次是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三连冠。

  该院始终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在进一步提高控申举报接待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既率先开通“网上举报”,又在全省检察机关创造性开通“QQ视频接访”,方便并引导广大群众及时举报申诉。在信访接待室设置心理疏导室,不仅配备放松情绪的轻音乐设备和必需的医疗急救药品,而且聘请有心理辅导资质的部队军医兼职,缓解来访群众的心理压力。创新有特色,整体工作扎实规范,卓有成效。据了解,2010年12月,该院被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这次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是继2007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之后的又一新荣誉,又一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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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义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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