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青海省各级环保部门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以污染减排为重点,以污染治理项目为抓手,积极推进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治理成效显著。湟水河18个监测断面有11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湟水流域水质总体呈轻度污染。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6.1%,格尔木市、大通县空气污染程度有一定改善。
一是加大污染物排放达标监管力度。按照 “四区两带一线”发展布局要求,将污染防治重点考核企业由168个调整为171个,青海西部铟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被确定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252家重点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88.1%。甘河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和西宁特钢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工建设。积极开展西宁市“创模”和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城考”工作,城市环境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二是加强重点地区大气污染整治。完成西宁市颗粒物源解析项目受体及源样品采样和分析工作,推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大气环境继续改善。严格铁合金和电石行业的环保准入和环保核查认定,西宁市等重点地区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东地区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制定了《青海省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施方案》,区域间大气污染整治合力显著增强。
三是突出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全力实施《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十一五”防治规划》,重点治理项目开工率为93%、完工率为79%。投资5200万元,完成湟水河西宁段排污口截污纳管254个,日集中收集污水约5万吨。组织开展全省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黑泉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得到加强。
四是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加大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快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进度,海东、海西、海南、格尔木、果洛等地医废处置中心项目已建成或进入设备安装阶段。编制了《青海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对79家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进行排查,落实国家专项资金3339万元,开工实施3个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完成铬渣无害化处置6.5万吨,西宁市历史遗留铬渣处置项目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