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从12月1日至20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服务中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次整治的重点地区是西宁市、格尔木市和各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整治内容是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美容机构未经许可开展医疗美容诊疗项目或超核准范围擅自增加医疗美容诊疗项目,美容美发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从事医疗美容的主诊医师和护理人员不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的医疗美容材料以次充好等。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店的医疗美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行为的,坚决依法取缔;积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配合,集中力量开展非法医疗美容清理整治,依法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的机构和人员;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典型违法案件及时予以曝光。
省卫生厅将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治效果达不到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实行问责,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作者:郭金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