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处级以上干部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就省人大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提出要求。
穆东升指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当前的首要任务。要突出重点,把握实质,力求实效,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切实把全会提出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依法推进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
穆东升指出,要使中华民族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及其所蕴含的优秀的民族精神和文化理念不断得到继承和弘扬,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建立全社会共同遵守的法律制度,为它们的存续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到目前为止,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批准的文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有8件,涉及文物保护、图书报刊市场、档案、户外广告、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这些法规条例对我省文化事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促进文化事业健康繁荣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省的文化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与十七届六中全会的要求,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无论是相对经济领域立法而言,还是相对社会领域立法而言,文化立法还是比较滞后、比较薄弱的。
穆东升强调,进一步加强文化领域的地方立法工作,是强化我省文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我省地方立法中贯彻落实好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必须注重做好抓紧修订《青海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争取年内出台;要提前谋划,深入调研,加强协调,切实做好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提出的文化方面立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精心准备文化方面的立法项目,为编制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做好准备。常委会要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监督形式,适时组织开展文化方面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工作或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必要时作出决议决定,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文化方面法律法规在我省的正确实施,确保我省文化市场管理有序有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文化权利。
穆东升指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自觉用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把当前正在做、需要做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忠实履职,扎实工作,务实创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function doZoom(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zoom').style.fontSize=size+'pt'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