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海北藏族自治州被确定为全省首个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州以来,把社会管理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早安排部署,精心谋划统筹,大胆创新实践,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初步形成了具有海北特色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长期以来,这个州在建设“平安海北”、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积极探索符合海北实际的推动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方式方法。通过明确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责任来保障试点工作的扎实推进,在开展试点之初,把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作为首要工作,成立了州、县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并结合州情,在广泛征求各方面、各层级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实际举措,对社会管理责任予以明确化。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举措,创造性地建构切合州情实际的多种创新机制,着眼方式转变创新运行机制,着力推动社会管理方式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重大转变。使各种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截至2011年底,全州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18件,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除在了萌芽状态。认为全州近5年社会治安状况“越来越好”的受访基层干部比例达85.6%。
同时,全州在宗教社会管理的长期实践探索中,管理以服务为依托,服务以管理为导向,走出了一条符合海北实际的宗教社会管理模式。同时,强化基层建设中坚持群防群治,因地制宜地在城镇社区、农村和牧区探索、创新符合实际的差异化社会管理模式,强化边界联防联治,积极发动群众群防群治,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并从中得到实惠,激发了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形成基层社会管理的合力。(作者: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