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省直单位总体考核验收组对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省管企业、中央驻青单位的“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
为确保考核验收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协调组建了由省委办公厅等15家单位牵头、省纪委等45家单位为成员的15个考核验收组,对118家省直单位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每组考核7至8家单位。各考核组组长由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担任,考核组成员分别从各成员单位依法治理办公室抽调。
考核结果表明,“五五”普法以来,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均按照《“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纲要》《“五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过5年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进程得到进一步推进,《纲要》《规划》和《决议》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通过考核,省直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各部门、各单位都建立了由党委(组)书记任组长,行政主管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并设立办事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均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基本建立并完善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专业法培训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档案。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明确了学法内容、方法措施和目标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保证了机关学法用法工作的科学、规范、有序进行。三是重点突出,成效明显。“五五”普法期间,各单位从对象上重点狠抓了领导干部、公务员等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内容上突出了宪法、国家基本法以及与各单位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方法上注重采取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收效明显。四是普治结合,注重实效。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各单位注重结合自身实际,做到学用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提高各单位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作者:刘春元 陈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