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会在西宁举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常务副主任李鹏新主持会议。中央综治委检查督导组组长、司法部基层司副司长谢玉妮和中央综治委检查督导组全体成员听取专题汇报。
11月18日至24日,中央综治委检查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实地查看了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地区格尔木市和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学校、企业、寺院、青藏铁路护路联防站等20余个基层单位,对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看望慰问了广大基层政法综治干部,通过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和政法综治干部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走访群众查看档案、观看声像资料、与干部群众座谈、进村入户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我省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
在听取省综治办的专题汇报后,中央检查督导组对我省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谢玉妮强调,青海省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有力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强基层基础、抓管理创新、促矛盾化解、保民生安康,统筹抓好了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在全力做好维护藏区稳定的工作中,不断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顺利完成了各项重大维稳工作任务,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4·14”玉树强烈地震发生后,广大政法综治干部采取超常规、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众志成城、顽强拼搏,为夺取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谢玉妮指出,青海省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具备以下六个突出特点:
一是研究部署综治工作的领导层级高,充分体现了青海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视,把综治工作真正放到了党委政府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为综治工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认识引领和工作推动作用。制定出台的文件规格高,既有涉及综治工作宏观发展的总揽性文件,也有强化具体综治工作落实的实施性文件,抓住了全省综治工作的根本和重点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全省综治工作的发展方向。
二是紧紧抓住了确保藏区稳定这个关键,始终坚持“以维稳促综治、以综治保稳定”方针,将维护藏区稳定作为综治工作的重要着力点,通过加强寺院管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等措施,较好地实现了藏区稳、青海稳的工作目标,促进了全国政治大局的稳定。特别是对寺院进行社会化、民主化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寺院创建活动,初步形成具有青海特点的寺院管理长效机制等经验做法,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搭建了比较完善的矛盾联调工作格局,狠抓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具体措施落实,在全国省级地区中较早出台了《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强化社会矛盾的源头预防,初步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全省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四是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推广实行网格化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着力夯实社会管理的基础力量,全面加强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有所提高。
五是深入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在总结五年平安创建的基础上,以更高的标准、更硬的措施、更大的力度部署“平安青海”建设持续深入地开展。积极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平安寺院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推动行业平安创建整体推进,平安建设的品牌效应进一步形成。
六是切实抓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排查整治工作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方法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有力地促进和维护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谢玉妮还从继续下大力气抓好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继续下大力气抓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继续下大力气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继续下大力气完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继续下大力气完善综治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向省综治委提出了工作建议。
李鹏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检查督导组的指导意见,切实增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为抓手,以强化基层基础为根本,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努力探索具有青海特点的综治工作模式,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创造更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者:邵云 马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