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出席省委水利工作会议的与会者正式见面,这是继今年省委出台一号文件之后,省委省政府再次针对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出台的一份重要文件。
《意见》深入分析了我省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含金量高的新政策、新举措。近日,省水利厅厅长曹宏就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我省水利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并对《意见》进行了重点解读。
记者:在全面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掀起新一轮大兴水利的背景下,我省出台这部综合性文件,对于加快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具有何重大意义?
曹宏: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水利的战略地位,对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我省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和黑河等重要江河的发源地,水利的战略地位特殊重要,既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又是国家水资源、水生态的战略要地,不仅关系青海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而且关系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和生态安全。
省委、省政府之所以在这个时候出台《意见》,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从总体上看,我省水资源总量少,且区域、时空分布不均,“缺水”的基本省情水情尚未根本改变。干旱、山洪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是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突出的隐患,工程性缺水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主要的制约,农牧区水利基础设施滞后是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最薄弱的环节,水环境、水生态脆弱是巩固高原生态屏障最明显的软肋,体制机制不完善是实现水利跨越发展最根本的障碍。水利改革发展的任务极为艰巨复杂,需要全省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治水合力。为此,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综合性文件,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分析青海水情、全面部署水利改革发展,必将对我们紧紧把握主题、主线和主要路径,推动青海水利跨越发展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记者:《意见》在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部分中提出了实现“三个新突破”和“五个全面”、“一个基本”的目标,其内在涵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曹宏:《意见》明确提出今后10年,要牢固树立“大投入、大水利、大发展”的理念,把水利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构建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内容,把支撑发展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统筹治水。努力在水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利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实现“三个新突破”,全面解决农牧区人畜安全饮水问题,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全面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全面完成浅山干旱地区水利综合治理,全面加快民生水利和生态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基本形成科学的水资源配置与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健全的农牧区水利服务体系、完善的城乡水利防洪减灾体系、和谐的水生态体系、高效的水管理体系,实现从传统水利向布局合理、功能完备、配置优化、利用高效、生态友好、管理科学、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水利的重大跨越。这是省委、省政府在准确分析水利发展现状,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而提出来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凸现了水利的基础地位和战略作用,拓展了水利发展的领域和内涵,使水利改革发展的方向更为明确、重点更加突出、工作更有抓手。
记者:《意见》提出力争通过5到10年的努力,全面提升水利的安全、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功能和综合效益,请问如何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
曹宏: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府重视、社会关注、人民期待,我省将围绕以水促发展、以水惠民生、以水保生态,构建“大水利”格局。
一是加快事关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突出加强引大济湟、黄河沿岸水利综合开发、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水源及地下水开发利用、东部城市群水利保障、浅山干旱地区水利综合开发、湟水流域综合开发与治理、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等重大综合水利工程建设,从根本上改善我省工程性缺水的现状;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重点城镇防洪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洪工程、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等防洪重点薄弱环节建设。
二是坚持民生优先,着力加快农牧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大力发展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牧区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积极开展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水电增效扩容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和老化失修农灌工程维修改造,加强灌区末级渠系配套建设;着力发展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和牧区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
三是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主动打好生态水利这张牌。推进区域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集中连片建设水保大示范区。统筹推进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地区水保生态建设,大力实施小流域治理、淤地坝工程、坡耕地改造、生态修复、预防保护等重点水保工程。推进山洪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小流域治理,积极开展清洁型试点小流域建设。加快海南州塔拉滩等生态恶化区水土流失治理。切实加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青海湖流域等重要生态保护区水利建设,恢复和提高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防风固沙能力;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探索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记者: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请问《意见》在我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曹宏:《意见》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新举措,特别是在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合力推动水利改革等方面有很多新亮点和新突破。
一是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方面有新举措。在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健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方面作出了全面安排。《意见》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同时为守住“三条红线”,制定了一系列刚性要求和硬措施;在健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方面,《意见》强调要加强州(地、市)、县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建设市场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水利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和水利市场信用管理体系;足额落实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健全以乡镇和小流域为单元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行集中管理、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工程管理体制,二是在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方面有新举措。《意见》提出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投资达到800亿元。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水利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全面落实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措施,足额征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加大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力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力争“十二五”期间我省政府性水利投入突破240亿元;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省级融资平台每年划出不省于上年额度的资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利用国际金融资金,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项目建设。三是在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软环境方面有新举措。《意见》明确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将水利改革发展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强水利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兴水治水合力。
这些重大举措,是对我省水利实践探索的总结升华,是对过去水利扶持政策的集成发展,是对水利发展体制机制的完善创新,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含金量高,绘就了一幅水利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保障。(作者:今季 马生录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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