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了《青海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对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予以规范。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细则》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省一级、二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细则》明确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承担六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二是遴选合格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保障任务,三是及时向监管部门通报重大活动相关信息,四是确保监管执法所必要的条件,五是协助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六是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及时报告。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承担十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建立餐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重大活动餐饮安全实施方案和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二是与餐饮安全监管部门签订责任承诺书;三是制定重大活动食谱并报监管部门审核;四是依法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和检验管理;五是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和餐饮具清洗消毒;六是加强餐饮从业人员特殊需要培训;七是严格落实食品留样要求;八是不使用法律法规禁止或者不宜提供的食品;九是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及时报告;十是配合监管部门加强监管,针对有关意见进行认真整改。
《细则》同时明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承担的责任。建立健全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根据重大活动特点,明确主办单位应当提供的必要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对承担任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资格审核;及时提请或要求主办单位更换不适合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谱进行审定;选派监督员进行驻点监督,开展现场检查;开展餐饮加工制作现场检查;对重点食品及原料进行抽样检验;及时报告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并依法进行处置;及时对重大活动餐饮安全情况进行总结。(作者:李欣)
function doZoom(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zoom').style.fontSize=size+'pt'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