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县(区)党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各单位政治处(人事处),各大中型企业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2010年度全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定于今年6月份开始,请各地、各单位和各企业认真按照《青海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青企政职办[2009]2号)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和本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推荐、考核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考核和申报工作等程序,坚持按照逐级推荐、审查和考核,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层层上报,并认真填报《青海省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一)和《青海省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业绩简表》(附件二)。
二、申报材料所载任职年限、论文(著)和各种有效证件(书)发表、出版、取得时间,截止日期均为2010年9月30日。三、参评范围:在国有企业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有健全的党组织的新经济组织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指党委的负责人,组织、宣传、党办、研究、纪委、团委、工会和妇联等组织中直接或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行业主管部门或州、地、市、县(区)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均可参加评审。
四、各地、各单位和各企业对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在本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确认没有影响申报的问题后再推荐评审,并填写《青海省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公示情况登记表》(附件三)。
五、凡申报中、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按《青海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参加综合能力和计算机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考试报名时间:6月30日至7月30日,报名时要认真填报《青海省申报中、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务资格人员综合能力、计算机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四),并交清考试费用(综合能力、计算机能力考试各200元)及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推荐评审材料要严格按照《青海省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卷宗所需材料一览表》(附件五)内容要求装订成册如数报送(中级13套,高级15套)。
七、在报送评审材料时要同时交清评审费用(初级200元,中级300元,高级400元)和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
八、各地、各单位和各企业负责将本通知精神逐级传达到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中。
九、各地、各单位和各企业请将参评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及委托省政工职评办评审的初、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的材料于10月1日前报送到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省委宣传部宣传处,省委前楼305房间),逾期报送者概不受理。联系人:赵华,电话:0971—8482515,传真:0971-8458170。此通知及《青海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青企政职办[2009]2号)可在青海新闻网(http://www.qhnews.com/index/system/2010/04/26/010107849.shtml)查阅。
附件:点击下载
1、《青海省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登记表》;
2、《青海省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业绩简表》;
3、《青海省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4、《青海省申报中、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能力、计算机能力考试报名表》;
5、《青海省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卷宗所需材料一览表》。
青海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