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省爱卫办将于2011年12月下旬对西宁市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复审。12月2日,西宁市召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审动员会,同时印发《西宁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审工作实施方案》,为近期西宁市迎检做好准备。
据悉,西宁市将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10方面内容和66项具体指标(其中有10项是国家卫生城市必须达到的指标),认真总结分析当前“建卫”长效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专业管理”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建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建卫”长效管理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安排,全力以赴,发扬创卫精神,共同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卫生的城市环境,确保西宁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审。 动员会上,西宁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提高认识、发扬精神,再掀“建卫”工作新高潮;对照标准、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迎接省级复审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要求和《西宁市“建卫”长效管理工作职责分工》确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建卫”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做到整治目标、任务、人员、完成时限四落实;通过这次迎接复审活动,力争探索出巩固“建卫”成果新的、更加有效的工作模式;强化督导、落实奖惩,确保迎接省级复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西宁市爱卫办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的同时,重点督查重点、难点问题和关键指标的整改落实情况,将迎检工作落实纳入“建卫”工作考核范围。(作者:晓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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