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海东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社会单位“四个能力” (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督导组分别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开展检查指导工作,旨在及时掌握各地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展情况,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督导组先后对辖区内6县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200余家单位中近40家单位进行了高密度、高频次、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每到一处都详细查看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设施完好情况,详细询问了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开展情况,仔细查看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档案和各种防火检查记录、值班记录,并听取了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日常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介绍,并组织单位员工进行了疏散灭火演练。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还随机对单位员工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四个能力”建设内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抽查询问和笔试。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督导组一一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并督促单位要重视消防安全,确保场所人员平安。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督查共检查单位38家,查处火灾隐患95条,当场整改49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一大批火灾隐患得到了查处,极大地推进了海东地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作者: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