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文化惠民推进工程、特色文化产业培育工程、文化园区建设工程、文化市场建设工程、特色文化品牌打造工程、文化开放交流工程和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以“十二五”时期实施的这“八大工程”为抓手,我省正全力加快形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名省的意见》和《青海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着力解决好我省文化建设中改革与发展、继承与创新、政府与市场、效益与质量、事业与产业的关系,增强文化自觉,树立文化自信,实现文化名省建设目标,省委、省政府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决定在“十二五”时期实施文化建设“八大工程”。力争全省“十二五”文化建设总投入达到96亿元以上,其中,政府投入53亿元,比“十一五”时期文化投入增长130%,社会投入43亿元。
——省、州(市、地)、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以上。艺术精品创作数量比“十一五”翻一番。力争培育出25个年收入千万元以上的文化企业,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以上。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扩大青海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8%以上。农村牧区实现广播电视“村村响”、“村村通”。全面实现广播影视数字化。影院基本覆盖各州(市、地)、县。全省广播影视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
——州县文化体育活动场馆、乡镇灯光篮球场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行政村体育健身设施达到45%以上,街道、社区健身器材配备率达到50%以上;70%乡镇(街道办)和45%行政村(社区)配备专门体育管理人员。参与群众体育人口占全省人口的30%。
为确保“八大工程”顺利实施,省委省政府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建立投入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和加大宣传力度五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和措施保障,以确保“八大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者:罗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