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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省投入38.06亿元 五项民生制度实现全覆盖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2年02月10日 双击滚屏
      2月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目前,我省实现了五保供养制度、孤儿保障制度、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高龄老人补贴五项制度的全覆盖。

  2011年,我省投入民政事业经费38.06亿元,其中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资金达23.25亿元,救助各类民政保障对象144万人(次)。目前,我省已建立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通过发放临时物价补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保障了全省63.5万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达到了城乡低保在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年起,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年3225元,集中供养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年3686元,较去年提高34.5%和53.8%。同时,我省出台了孤儿保障制度,明确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和成年后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了孤儿生活补助政策,并为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发放生活补助,并在全国率先建立起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另外,我省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了高龄老人补贴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医疗救助、困境儿童救助和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范围,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我省将投入10.75亿元支持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城乡社会救助和相关民政保障指标的增长幅度要达到10%以上,还将按期完成2.5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同时,将持续提高灾害救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保障等四项保障标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作者: 张雅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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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日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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