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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物价保供给: 我们用行动诠释“民生大于天”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8日 双击滚屏
    责任重于山,民生大于天。

  物价问题在我省既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又具有牵动性和急迫性。今年省委省政府把调控物价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场硬战役来打。一年来,全省物价总水平由持续快速上涨转为涨幅逐步下降,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从3月份的最高点9.2%开始逐月回落,11月份回落到2.8%。我省出重拳,遏制物价上涨取得明显成效。

  2011年终岁末,围绕“物价稳定”这一关乎民生的焦点话题,回眸一年来的点点滴滴,可谓一路艰辛一路汗水,工作与成效可圈可点。

  领导重视果断出手

  受国际国内多重因素及我省特殊省情影响,去冬以来,我省物价总水平持续攀升。面对严峻的物价形势,我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省委书记强卫多次听取稳定物价工作的汇报并做出重要批示;省长骆惠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控物价工作;常务副省长徐福顺、副省长王令浚及省政府其他领导多次下基层、进市场分赴全省各州、地、市县进行调研,指导价格调控工作,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稳物价、保民生”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物价稳定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关于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紧急通知》、《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措施,进一步调控物价,减少物价过快上涨对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价格调控监管,协调统一政策,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推进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4月8日,省政府决定建立青海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委副书记、省长骆惠宁亲自担任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

  通过召开七次联席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工作举措,发挥了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推动价格调控工作的重要作用。

  同时,省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决定自4月19日-7月19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全省范围内依法对部分价格涨幅较大的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实施临时干预,这在我省历史上是第一次,在没有成熟的模式和经验可循的情况下,在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在学中干、干中学,严格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做到依法办事。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指导各地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事前咨询服务工作。从各地实施的方案看,基本能够针对不同商品的性质和市场经营特点,在慎重选择干预商品和范围的前提下,通过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和打折让利、减免税费等方式,对肉类、蔬菜、粮油、日用百货、服装、医药等商品实施干预,有效抑制了流通领域不合理费用的发生,有效抑制了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过快上涨,稳物价保民生取得明显成效。

  多方联动多措并举

  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定物价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给力、多方合力。

  为了加强储备,保障供给,我省在做好现有中央储备猪肉,省级牛羊肉、边销茶储备工作的基础上,还在人口集中的中心城市建立了蔬菜储备制度。目前,全省建立中央储备冻猪肉、冻牛羊肉、活体生猪共计1850吨,省级冻猪肉、牛羊肉共计1000吨,西宁市建立了2.5万吨蔬菜储备,海西、果洛建立了牛羊肉地方储备。同时,粮食部门动用省级粮油储备14000吨,在全省8个州(地、市)、17个人口较为集中的县(市、区)、99个大中型超市及销售网点,投放政府平价特一粉、特二粉、标准粉、大米、一级、四级菜籽油。为保障玉树灾区居民生活及重建队伍需求,动用450吨中央储备肉投放玉树灾区市场,确保玉树灾区市场不断档、不脱销。省三江集团商品储备公司动用省级储备冻猪肉投放西宁市场,保障低收入居民需求,稳定市场价格。

  为了进一步提高蔬菜自给率,我省还在巩固已有蔬菜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增加种植面积4.1万亩,总产预计可达148万吨,较上年增加10万吨,冬春季蔬菜的自给率达40%,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目前,全省设施农业面积达到21.5万亩,大棚数量达到16.23万栋,百栋以上温室基地287处,千栋温室基地14处,极大地增强了蔬菜生产自给能力。2011年西宁市新建牛羊、生猪、奶牛生产基地各10个、禽蛋生产基地5个,提升改造了一批规模养殖基地。

  同时,全省商务系统认真做好产销衔接工作,理顺供货渠道,保障商品货源。一是在西宁市选择7家当地蔬菜流通企业和调运大户,与省内外蔬菜生产基地、经营户签订长期供销合同,建立稳定的供货渠道,保障市场供应。二是省内大的牛羊肉屠宰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加强与各州牧业区的联系,签订牛羊活畜供货合同。西宁市生猪屠宰企业采取基地养殖与定点收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产销衔接,保障市场供应。三是通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和支持14家大型连锁超市和蔬菜生产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及蔬菜配送企业之间开展"农超对接"。支持大通丰源、大通佳兴等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配送企业,新建152个社区直销菜店。

  深化调研“对症下药”

  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对症下药"是稳定物价的关键。

  一年来,省委、省政府领导亲自深入实地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在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我省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对30种主要商品从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剖析。派出4组人员分别跟随运输户到甘肃靖远、武威及青海门源、祁连等地,对蔬菜、猪肉、羊肉及粮油收购价格、装卸费、运输费、过路费、屠宰费、检验检疫费、卫生费等各种费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调查,掌握价格、费用的构成情况。并派人到甘肃、宁夏、西藏等临近省区进行调研,分析我省物价涨幅持续高位的原因,从中找出我省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了《调控稳定青海物价研究报告》、《青海抑制物价走高,稳定物价问题研究》和《青海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评估报告》等调研报告,为价格调控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在调研基础上,全省各地区针对实际分别采取了"对主要蔬菜品种实行批零差率控制"、"对猪、牛、羊肉等商品的批发价格实行调价备案,对零售价实行最高限价控制"、"对摊位费实行政府定价"、"扩大平抑市场物价商品范围"等不同方式平抑物价。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蔬菜批发市场当日主要蔬菜品种交易价格,加上规定的批零差率后,由辖区价格主管部门向本辖区内各集贸市场公布,由市场管理主体在集贸市场醒目位置公示当日主要蔬菜品种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集贸市场各摊位以公示价格进行销售,并由辖区集贸市场管理主体、工商所负责监督执行;针对猪肉、牛羊肉批发和零售价格波动较大的实际,对主要生猪、牛、羊肉屠宰企业给予政府补贴,降低批发价格,对主要集贸市场、超市等零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行最高零售限价控制;西宁市对市区内集贸市场摊位实行实名制管理,重新核定摊位费,并实行政府定价。集贸市场摊位按照分类,由价格主管部门审定价格,并由市场管理主体与现经营户按新的摊位费标准签订租赁合同;采取走访了解企业情况、紧急约谈、实行明码标价、给予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降低市场零售价格。据初步统计,全省用于价格调控的直接投入近2亿元。

  政府补贴保障民生

  及时发放各项补贴是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

  一年来,我省按时下达了2011年度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46亿元,受益亩数734万亩,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亩35元提高到39.5元;建立了物价上涨与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联动的长效机制。从2010年12月起至2011年4月底,向全省城乡低收入群体63.38万人,一次性发放临时物价补贴6022.86万元。5月份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份启动物价上涨与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联动机制,再向困难群体发放7-12月份临时物价补贴;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对省属高校、高职、中职院校中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发放一次性临时物价补贴293万元。

  完善制度加强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是稳定物价的保证。

  从5月份开始,我省实行了全省价格指数通报和价格调控奖励制度。按月对价格调控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奖励,激励各地区实事求是地开展价格调控工作。

  同时,由省纪委、省政府督查室和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组成督导组,按照《关于对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深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进行督导,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市场价格联合检查制度,成立联合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开展经常性专项检查,重点打击和严厉查处价格联盟、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菜霸"、"肉霸"等违法经营和扰乱市场的行为,对性质恶劣、拒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进行了严厉查处。

  在此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并通过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

  一年来,我省相继建立了"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监督检查、问责制度,联合执法制度,价格监测预警、价格通报制度,社会义务价格监督员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物价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1年,在全国物价总水平持续上涨的大背景下,我省采取的一系列调控手段,对稳定群众消费预期、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发挥了有效的积极作用。

  (作者:解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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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日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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