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 晓风 报道)3月31日,记者在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新近出台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将实施五项措施推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意见》提出将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志愿服务西部(青南)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加快完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选聘、培养、管理、参加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和欺瞒就业等方面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的就业工作。
加大对纯农牧户家庭和城镇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对纯农牧户家庭和城镇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援助,努力帮助其实现就业。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农牧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法律服务、市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生态维护和环境保护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聘用纯农户家庭和城镇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服务期间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工资的岗位补贴。
利用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公开考试录用高校毕业生。按照加强基层,充实一线,强化公共服务的原则,统筹使用现有基层可用空缺事业编制的20%,按属地优先原则公开考试录用高校毕业生,继续做好从有基层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工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工作,进一步促进教育和公共卫生体制改革,结合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和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选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见习,选聘1000名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卫生机构和其他公共服务机构见习,见习期一到两年,重点解决青南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
实施“百企千岗见习计划”。2010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要达到100家以上,当年组织200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确保30%以上的见习人员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