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1年,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我省的招生人数已定,在去年招生130人的基础上,又新增加了12个名额,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青招生人数增至142人。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110名,国家部属院校18名,地方院校13名,科研院所1名。这是自2006年以来人数最多的一年。
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殊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和经济、能源、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生活费自理。各招生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予以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再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作者: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