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我省公布2011年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药品目录,这次增补省级基本药物103种,目前,全省可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达510种。
我省实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取得明显进展和显著成效,全省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基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出现了不够用的现象。按照全省2011年度医改工作安排和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要求,我省在2010年增补的基础上,今年增补省级基本药物103种。此次目录增补主要是缓解妇女儿童用药、急救用药、常见病、慢性病、高原病用药矛盾。如增补胰岛素等降血糖药3种,妇产科用药17种,儿童用药9种,儿童剂型6种,急症用药16种和4种常用剂型。
据了解,我省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去年和今年先后两次共增补基本药物203种,其中化学药13类71种,占增补品种总数的35%,中成药8类72种,占增补品种总数的35%,藏成药9类60种,占增补品种总数的30%。截至目前,我省可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达510种,将有效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不够用的矛盾。 (作者: 王复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