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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着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05日 双击滚屏
      为了进一步确保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强化法律监督,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有效打击经济犯罪,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经省检察院牵头,我省将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和配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这是记者日前从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联席会上获悉的。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在商务主管部门的积极协调、密切配合下,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并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了一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案件,以及职务犯罪案件,有力地推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为形成惩治犯罪的合力和维护我省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依法行政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目前一些行政执法机关由于种种原因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甚至贪赃枉法,损害了法律尊严,影响了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为此,我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有关部门今后将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整体效能。建立健全情况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对行政处罚、移送案件、审查批捕、立案监督、起诉、判决等情况相互通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与行政执法机关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沟通,统一认识,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机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各类案件,根据管辖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一律向检察机关备案,从而有效推动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作者: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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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日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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