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从西宁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西宁市着力改善民生,不断畅通保障民生新渠道,在资金协调上做到“早、足”,在服务上做到“便、快”,“一站式”服务到各个环节,社会救助工作呈现出十大亮点。
据了解,这十大亮点分别是: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及时发放物价补贴;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服务;足额兑现优抚对象抚恤金;如期实施低保家庭取暖救助;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提前为困难群众发放春节生活补助;实施贫困大学生入学救助;积极开展临时救助。
今年以来,西宁市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截至9月底,为7.4万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城市低保金13299万元,为9.2万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上半年农村低保金4847万元,年底前低保金协调落实到位。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西宁市及时发放物价补贴,分两次为西宁市17.4万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及2011年下半年一次性物价补贴3313万元。同时,西宁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2011年5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213元提高到每月238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1145元提高到每年1325元,这也是继2008年以来,西宁市连续第四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西宁市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服务,1月至9月,实施城市医疗救助50.53万人(次),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695.02万元;实施农村医疗救助78.97万人(次),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599.45万元。
另外,西宁市如期实施低保家庭取暖救助,为32890户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取暖救助资金1527万元,为91960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取暖救助金1103万元,确保低保家庭如期取暖。建立了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从上年的2490元提高到2936元,人均提高446元。实施贫困大学生入学救助,714名贫困家庭大学生接受了高等教育救助。(作者:张雅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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