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促进提高施工质量水平,近期省国土资源厅首次对全省参与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在全省范围公开通报。
2002年至2010年,省国土资源厅争取国家和省上项目总投资4.7亿元,实施国家、省级和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计70个,建设田、水、路、林配套的高标准农田24329公顷,新增耕地8709公顷。省国土资源厅依据《青海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考核考评办法》,按照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县国土资源局和省土地统征整理中心,从施工组织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资金管理、安全文明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对2005年以来参与我省55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49家施工单位进行了考核。
经考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和青海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年度综合考评为优秀,给予通报表扬;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水电综合开发公司等4家施工单位年度综合考评为不合格,取消其在省国土资源厅的备案资格,2年内不得从事国土资源系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安置项目的施工。 (作者:康维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