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10日成立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协调小组,并审议了《青海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大纲》和《青海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范本)》,虽然只是刚刚进入《大纲》、《协议》的审议阶段,但这标志着青海省迈出了规模化发展电动汽车的第一步。
青海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李葛明介绍,电动汽车具有高效、节能、低噪声、零排放等显著优点,在环保和节能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而且更符合青海省节能减排、“生态立省”的发展战略。
作为能量补给的提供者,充电设施是电动汽车商业化、产业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的规划与建设对电动汽车的推广普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青海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副主任李怀远告诉记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预想规划期限由近期、中期、远期规划组成,也就是说2010年在青海省西宁市建设1座中型充电站,10个充电桩;2011年至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建设100座充电站,1000个充电桩;2016年至2020年在全省建设500座充电站,5000个充电桩。充电设施将建在青海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乡道沿线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入口,最终在青海省建成一个覆盖城乡、站桩结合、车便于行的全省电动汽车充电网络。
据李怀远介绍,充电站类似加油站,适用于不同车型的充电,而交流充电桩则建在停车位后1米左右的地方,车辆停入停车位之后就可以充电了。(作者:张进林 韩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