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青海省“十二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纲要(送审稿)》,研究《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意见(送审稿)》。省委书记强卫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规划纲要》全面总结了我省“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原则、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既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在新阶段推进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的行动纲领。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省上下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努力开创“十二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明确责任,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执行力。要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充实督办工作机构,及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工作部署能够得到有力的贯彻落实。要开展跟踪调研,定期研讨汇总,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的新举措、新办法、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强调,要把握实质,凸显精神文明建设内涵特征。要突出精神内涵,把提升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放在首位,广泛吸引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引领社会道德风尚,弘扬时代主旋律。要突出环境内涵,把营造良好社会发展环境作为重点,围绕“文明青海”建设和十项主题活动,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提水平、上台阶、创品牌。要突出服务内涵,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归宿,积极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实事工程”,把推进工作的过程转变为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完善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精神文明群众共建、成果共享的工作局面。要将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规范化的监督机制,确保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性。要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理念、方法、形式和内容,吐故纳新、推陈出新,真正形成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面落实《规划纲要》、共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意见(送审稿)》。会议强调,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是确保中小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事关教育发展大局,事关社会主义事业的继承和发展。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对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对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教师素质,培养合格接班人。
会议还学习传达了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精神,研究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