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省医改办通报了各地医改的进展情况。从通报情况来看,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障水平、增加病种范围等都已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已完成,比国家指导价平均降幅达49.45%。
目前,全省10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所有行政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了零差率销售,同时,西宁市和格尔木市等地区,还将部分非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了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范围,由政府给予经费补贴。100%的县(市、区)已完成岗位设置工作。10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院长(主任)竞聘工作。10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了财政全额拨款,98%已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层也已普遍执行一般诊疗费标准。
全省医改在部分领域呈现出了诸多工作亮点:西宁市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社会办医疗机构,推行50种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海东地区部分县自筹资金,改善乡镇卫生院生活周转房建设,建立后备乡村医生储备和退休制度。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建立了城乡医保“一体化”,全面推行“七统一”管理模式,实现了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省内即时结算,另外,还参照公益性岗位,使村医参加了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海南藏族自治州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实行州级统筹,“一卡通”覆盖省、州、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并已延伸至村卫生室,还建立了名医和骨干医师补助制度。海北藏族自治州大力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努力提高“网底”卫生服务提供能力。黄南藏族自治州结合实际,为每名村医按每年一千元的标准补助交通费和通信费。果洛藏族自治州调整卫生经费支出预算,增加医改配套资金,2011年新增1206万元,部分县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补贴交通费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
同时,通过督导和调研发现,全省医改工作总体进展不平衡,群众对部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了解不够,实施效果需要进一步提高。另外,全省还存在着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五统一”整体完成率低,农村急救体系、巡回医疗车等项目设备采购滞后等问题。(作者:王复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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