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为加强工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充分发挥广大会员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会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总工会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工会会务公开工作的试行办法》。
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会服务大局情况。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全总、省总的决策和部署,及时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服务职工群众、团结动员职工建功立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帮助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做法和成效进行公开;工会委员会工作情况。工会常委会每年要向工会委员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结果,工会委员会每年要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及时公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施职工素质工程、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和厂务公开等情况,接受会员(代表)的评议、咨询和信任投票、民主测评;工会源头参与工作情况。及时公开工会参与本级政府(行政)研究制定涉及职工会员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参政议政情况;工会帮扶工作情况。向会员及时公开送温暖、“金秋助学”对象、特困职工确定及困难职工补助的条件、过程、结果;劳模“三金”情况。向会员及时公开劳模慰问金、低收入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发放的对象、标准、程序,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此外,工会组织情况、财务情况、评先评优情况、联系会员情况等,也被纳入会务公开的范围。 (作者:叶文娟 李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