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看病就医困难问题,格尔木市筹措146.02万元救助金,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为11554人发放了门诊救助资金。
据介绍,今年格尔木市在门诊救助资金发放中提高了救助标准,其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现每人每年可获得360元门诊救助(城市提高60元、农牧区提高180元);城乡低保对象中60岁以上老年人、长期卧床病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老残一体人员、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现每人每年可获得240元的门诊救助(城市提高120元、农牧区提高200元);一般保障对象和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现每人每年可获得120元门诊救助(城市提高60元、农牧区提高80元);城市低保对象中使用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现每人每年可获得500元的门诊救助(提高200元),Ⅲ型以上高血压患者、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精神病患者现每人每年可获得360元的门诊救助,救助标准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此外,格尔木市还扩大了救助范围,新增城市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救助,每人每年门诊救助500元,新增农牧区低保对象中糖尿病患者、恶性肿瘤患者、Ⅲ型以上高血压患者、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精神病患者的门诊救助,农牧区救助标准与城市救助标准保持一致。 (作者: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