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全新改版 服务电话:0971-616423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网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政务中心 新闻中心 商务频道 创业辅导 人才招聘 会员服务
今日天气: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中小企业青海网 >> 新闻中心 >> 青海新闻 >> 正文
 
我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6日 双击滚屏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意见》,针对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就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做出明确规定。

  《意见》规定,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为优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等人员。启动的条件措施为: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同比和月环比涨幅为依据。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达到一定程度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措施或适当调整保障标准。具体操作办法为:一是由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按时编制、测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并及时提供数据。二是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我省当年预期价格调控目标时,由省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后提出启动联动机制的具体意见上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同意后启动联动机制。三是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同比涨幅连续两个月回落到我省当年预期价格调控目标以下时,视情停止发放社会救助临时物价补贴。四是当年度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达到或超过我省当年预期价格调控目标时,从下年度初,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等进行综合评定,适当调整相关社会保障标准,以消除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联动机制的建立,对进一步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逐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的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孟军)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来源:青海日报 责任编辑:
上一篇:我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月均235元 农村月均115.3元
下一篇:2011北京青海商品大集活动目前各项筹备工作就绪
点击排行
[重要通知]关于2010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人才现状分析及对策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12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管理咨询]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现状及常见问题分析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政策法规]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信用合作社]青海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国家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政策法规]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简介
[管理咨询]中国中小企业管理现状的六大隐患------
[中国银行]金融服务产品介绍――存款
[重要通知]关于确定2011年青海省中小企业重点工业
[重要通知]省政府发布《青海省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
最新更新
[青海新闻]国家银河培训青海省2012年中小微企业经
[重要通知]第一批青海省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单位名单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2013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财经新闻]“双百”行动助力经济发展
[重要通知]关于举办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2012
[青海新闻]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2012年青海省
[重要通知]关于举办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2012
[青海新闻]国家银河培训青海省2012年中小微企业生
[重要通知]关于举办2012年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
[重要通知]关于举办“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和股权融资
[政策法规]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
[中小局动态]我省组团参加第九届中小企业博览会
[重要通知]“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果洛州中
[时政要闻]“方力钧文献展:走进青海民族大学”活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建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网警110 12321垃圾信息中心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主管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西宁市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青ICP备05000331号
中国中小企业青海信息网
©2008 www.smeq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