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0年的扶贫标准,我省贫困人口从2006年初的104.96万人减少到2009年的59.52万人,减少45.44万人。
“十一五”以来,我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扶贫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逐步实现了由扶贫部门单线扶贫向全社会合力扶贫转变,由救助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转变,由分散式扶贫向整体推进转变,由等靠式扶持向启动内力脱贫致富转变。
五年中,我省争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累计达到28.09亿元,比前五年增加5.79亿元。共投入各类整合资金24.53亿元,完成了全省1673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项目,扶持贫困人口29.89万户134.7万人,基本实现了村有基础产业、户有增收项目,水、电、路三通和学校、卫生室、广播电视三有目标。共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4786.3万元,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聚居区68个村的整村推进任务。安排使用贴息资金4035万元,重点扶持了我省国家和省级扶贫龙头企业88家,引导贴息贷款10.45亿元,龙头企业直接、间接辐射带动38.3万余户农户实现增收,其中贫困户21.13万户,年均增收1780.5元。
并且,5年来,我省共投入异地扶贫资金2.38亿元,实施异地扶贫项目116个,搬迁安置贫困户10816户47354人。项目村基本实现了有住房、有产业、有饮用水、有照明电、有硬化道路、有学校、有卫生室、有广播电视的“八有”目标。
不仅如此,五年中,全省共有217家企业与353个村建立了共建关系,企业采取产业带村、项目扶村、招工帮村等形式,在贫困地区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带动辐射贫困户5万多户。40位省级领导率先与43户贫困户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全省共有33597名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结对帮扶活动,帮扶贫困户24733户,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资折价)510.99万元,争取项目资金46.6万元。(作者:孙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