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乐都县高庙镇、互助土族自治县林川乡仓家村、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还是西宁市城北区西格复线安置小区……在我省各地的农村危房改造点,一栋栋别具风格的新农房映衬着农户们的笑脸,构成了一幅幅和谐发展的新农村图景。
在互助县台子乡多士代村,映入眼帘的新盖的松木大房,显得非常气派。在新居里,许多贫困农户铺上了地板砖、挂上了铝塑板的吊顶,屋里屋外,干净整洁。
台子乡宋家庄村低保户宋维财一家因家庭贫困,一直住着祖上留下来的旧房子,2010年,通过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他家盖起了四间松木大房,一家人高兴得合不拢嘴。“如果不是实施农村困难农户危房改造,我做梦也住不上这么好的房子。感谢党,感谢政府!”宋维财的心声,也是众多已开始安居乐业的困难村民的心声。随着我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村民像宋维财一样享受到实惠。
2009年4月,我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各级政府积极实践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决心,秉承了一贯坚持的“小财政、大民生”的发展理念。据统计,两年来,在我省经济总量小、发展水平低、财政收入少的情况下,各级政府筹措了7亿多元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使近20万困难群众共享了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记者从省民政厅危房改造办公室了解到,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0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继续将其列为为民办实事之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级民政部门也始终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不懈。省民政厅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厅级领导干部分片包干制度,强化工作指导;业务部门逐县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各地民政部门在普遍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加强同建设、发改、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初步建立起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良好工作局面。2010年初,省政府先期安排2万户的建设任务,7月份,根据国家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部署,新增建设任务1.2万户,加之上年结转的4600户,2010年全省应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66万户,实际确定37744户,是应完成任务数的103%。
省民政厅危房改造办公室主任耿晓弟介绍,2010年以来,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着眼于准确把握危改对象,充分体现了危房改造政策的公平、公正。各地在以往排查和掌握危房改造对象的基础上,遵循以住房最危险、生活最困难为认定标准,从困难群众中的无房户、危房户入手,按照倒排序的方法,通过“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准确核定危改对象,并根据其家庭困难程度,合理确定建房补助标准。为了确保符合规定的重点对象能充分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海东等地区对兼顾的一般贫困户,在比例上给予了明确规定,规定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残疾人家庭的比例不得低于80%,个别地区达到了90%以上。2010年全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四类”困难群众达到22528户,占实际确定户数的60%,与2009年相比提高了8.2个百分点。
记者了解到,2010年以来,我省还着眼于促进绿色发展,大力推动节能技术在危房改造中的运用,全省各地加大了对节能热炕和太阳能暖廊两项技术的推广运用。西宁市和海东地区在完成技术改造、完善工艺流程、拓展使用功能、简化建造工序的基础上,从政策层面上对推广运用节能技术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每一个危房改造户必须运用两项技术中的一项或两项。全省其他地区也在积极借鉴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的做法,加大对两项节能技术、特别是太阳能暖廊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据统计,2010年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中采取上述节能措施的有30159户,占到改造总户数的80%。全省用于推广节能项目的投资达8000万元,成为我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的一大“亮点”。
我省的这项民生工程,有效地做到了把危房改造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相结合、与带动和发展新兴产业相结合、与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生活习俗相结合,集中建设项目,重点在旅游开发区、公路沿线、城乡接合部,以整体改造的形式安排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大大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效地改善了村容村貌,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作者:王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