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海北藏族自治州全面完成了214个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建设任务,率先在全省实现新建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全覆盖。
自2007年以来,海北州各级党委、政府立足建设“群众满意工程”,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克服资金缺口,累计投入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建设资金27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入674.9万元,州级投入997万元,县级投入1028.1万元。新建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平均建筑面积112.8平米,庭院广场平均面积1110平米。并争取到新农村建设配套道路硬化项目资金1270万元,实施新建活动中心庭院广场硬化项目183个、道路硬化项目24个。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该州以县为单位,实施统一选点选址、统一建筑式样、统一监理验收、统一配发设备、统一内部布置、统一制定管理制度,把活动中心列为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党建目标进行考核。在选址时,结合各村村庄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选择人口相对集中、交通较为便利和群众办事方便的建设场址, 同时充分考虑与教育布局调整后的村小学、原有村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相互配套。
同时,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议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建立质量检查和抽查制度,在项目准备和实施阶段的重点环节,深入建设现场不定期开展巡回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督促各乡镇和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制定《海北州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建设工程验收办法》,对验收责任单位、验收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并分工程实地查看和资料查看两部分组织验收。
目前,海北州委组织部管理的资金专户已完成2007和2008年度资金审计,祁连、刚察、海晏三县全面完成资金审计,门源县安排在2011年进行资金审计。并主动协调国土、城建等部门集中办理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已经办理“两证”的有134个。 (作者:罗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