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十一五”期间,青海省秉承“小财政、大民生”的理念,在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二五”期间,青海在改善民生方面有什么新内容、新探索和新举措?今年有哪些具体的项目和措施。
答:《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改善民生要取得新突破,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0%和12%,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走在西部地区前列。重点实施“十大民生工程”:一是教育惠民工程,基本实现十二年免费教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二是就业创业工程,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转移农牧区劳动力500万人次。三是社会保障工程,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走在西部省区前列,逐步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和城乡衔接。四是全民健康工程,公共体育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全面建立,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得到保障,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五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0万套,农牧区保障及奖励性住房50万套,基本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六是基础设施延伸工程。基本实现乡村规划、自来水、道路、电力、电话和互联网、文化体育、优美环境、科技服务进村到户。七是家园美化绿化工程。全省饮用水质达标,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2%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5平方米。八是藏区温暖工程。结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藏区所有县城和重点镇集中供热全覆盖。九是文化惠民工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十是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突发事件救援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平安青海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
今年,将以实施“十大民生工程”为抓手,集中办好十个方面的实事:一是教育方面,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300多所学校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及校舍安全工程、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藏区高中基础设施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教师周转房等项目,加快建设教育园区。二是就业方面,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产业规划共同促进创业就业的机制。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70%,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提高10%,探索解决城镇老年无收入居民养老保险问题,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州级统筹,失业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四是医疗卫生方面,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任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体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在所有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五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15万套,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4万户、游牧民定居2.5万户。六是农牧区基础建设方面,解决2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解决7236户农牧民用电问题,实施乡村公路改造和“通达工程”。七是环境保护方面,推进湟水流域、青海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加强西宁、格尔木、德令哈市与河湟沿岸城镇大气、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实施12条中小河流、3条小流域等综合治理工程,加大西宁和沿湟流域污水管网改造力度,确保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八是藏区集中供热方面,在德令哈、贵德、同德、门源、海晏、泽库、甘德、玛多等县城,以多种热源实施集中供热。九是文化方面,建设省民族文化艺术中心等工程,加快喇家遗址、柳湾遗址保护设施建设,实施州级“三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广播电视西新工程,建设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十是社会管理方面,启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一批州县级政法工作基础设施项目,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增加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
问: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有什么安排和目标,为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将采取哪些具体保障措施?
答: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今年全省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76项,在建总规模3046亿元,较2010年增长53.8%,计划完成投资468.2亿元,较2010年实际完成增长35.6%。今年安排的重点项目,无论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还是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较往年都有大幅度的增加。
为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扎实推进前期工作。紧紧抓住国家启动“十二五”规划、推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支持藏区发展以及灾后重建的多重机遇,围绕国家投向重点,抓紧谋划、筛选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大武机场、格库铁路、玉树330千伏输电线路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着力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工业、民生、藏区发展的投资比重,发挥大项目、大企业的投资带动作用。二是抓紧资金的筹措落实。加强地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力争我省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达到80亿元以上。加大省级预算内资金预安排和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统筹运用好政府信用贷款资金,支持优势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落实我省出台的西部大开发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参与各类投资活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搞好招商项目的协调服务,创新工作方式,促使一批引资大项目落地开工。三是继续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力度,加强重要项目的稽察,确保项目资金、质量安全,堵塞漏洞,规范项目决策、审批、招投标等行为。
问:结合青海省情,省委提出了“四个发展”的指导思想,请谈谈在实现“十二五”预期目标中如何体现“四个发展”。
答:为体现省委提出的“四个发展”的指导思想,《纲要》明确提出经过五年的努力,全省综合经济实力、人民生活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社会管理水平上一个大台阶;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人均经济总量、人均投资强度、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与建设等六个方面走在西部前列的“四二一六”奋斗目标。上述指标体系中,“四个大台阶”,从历史的纵深描绘了青海“十二五”期间“四个发展”所要达到的新高度。“两个翻番”,是《纲要》体现跨越发展的重要量化指标。“一个大幅增加”,凸显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顺应了各族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六个走在西部前列”,以宽阔的视野把青海放到全国的大局中来把握,体现了欠发达地区赶超进位的迫切要求。同时,《纲要》还强调,经过五年的努力,全省特色农作物种植面积比重达到80%,全面形成生态农牧业发展格局;打造在西部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工业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循环经济增加值比重达到80%,可再生能源生产比重达到40%,走在全国前列;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明显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0%;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以内。通过五年的努力,将经济增长和调结构更好的结合起来,使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省发展改革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