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国税系统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加强税收征管,促进税收收入不断提高。记者8月1日从全省国税局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上半年,全省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78.83亿元,同比增长27.15%,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今年以来,我省国税系统按照“积极培育和建设增长型、骨干型、稳定型税源项目,充分挖掘税收潜力,努力实现自身收入稳步增长”的要求,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积极开展收入进度、规模和结构分析,深入分析税收政策对经济税收收入的影响。加强宏观和微观经济税源分析,认真测算安排税收发展走势,强化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增强组织收入掌控能力。在此基础上,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不断完善以“四加三”行业为重点的税源监控体系,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将160户重点税源纳入监控范围。根据2010年征管状况,筛选5个税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行业和零负申报企业共1043户开展了纳税评估。推行新版普通发票,加强增值税进项抵扣、酒类消费税、车购税、非居住企业税收和出口退免税管理。
我省国税系统正确处理好依法组织税收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成了2008至2010年度减免税普查工作,上半年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金额近14亿元。同时,加强专业化、信息化稽查,广泛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稽查查补收入1.56亿元,确保了应收尽收。(作者:卢海 辛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