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西宁闭幕。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汝琢、刘春耀、曹文虎,秘书长蔡德贵及常委会委员3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郭汝琢主持闭幕会议。会议通过《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通过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决定;通过《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西宁市和各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通过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尼玛太省十一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省十一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公告;通过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与会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制定这个办法很有必要。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会议还审查了《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与会人员对条例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主任会议研究后认为,该条例中个别条款涉及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修改。会后,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副省长高云龙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对这两个报告表示满意和赞同,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后,由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将这两个报告的审议情况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同意后,一并交由省政府研究办理。
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所作的关于办理部分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在审议时认为,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组织措施得力、沟通机制健全、办理实效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与会人员对三个报告表示满意。
副省长张建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作者:毛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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