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卫生厅、教育厅决定,12月15日至明年1月5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
专项检查以各级各类学校供管水单位卫生许可情况,供管水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定和措施及其落实情况为重点,尤其是农牧区学校自备水源的卫生安全隐患。
在专项检查中,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组织查找本区域存在的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对学校饮用水特别是自备水源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加大投入,使学校饮用水卫生设施的改善与其他教学设施同步改善,进一步落实学校是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饮用水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将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各级卫生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定期检查联系工作机制,互相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争取政府支持,改善学校饮用水条件,保障广大师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动深入学校,协助学校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设置专人管理,排除水源周围的污染源,倡导学校为学生提供足量开水,培养学生喝开水的习惯,禁喝生水。并针对饮用水卫生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可行的措施建议。(作者:郭金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