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26日召开的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财政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改革发展、机关作风建设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健全制度约束机制,深化财政改革,推进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检查,使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省财政厅十分重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着力深化制度机制改革,强化财政源头治本作用,不断规范财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2011年以来,全面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和完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和项目管理库,完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统筹财政一般预算资金与单位自有收入,推进了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88家预算单位首次向社会公开省级部门预算。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行公务卡改革,建立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和动态监控情况通报制度,清理撤销了不符合规定开设的财政专户,从严从紧审批部门银行账户,对省级预算单位选择开设账户代理银行实行了政府采购。稳步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基金)项目,全面清理核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经营收入,将除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费之外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在省级单位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取消了非税收入收缴过渡性账户,实现了非税收入的直接缴库。
2011年,省财政厅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完成了对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整改撤销“小金库”252个。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落实了公务用车“交旧领新”制度和超编公务用车“消肿”计划,规范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运作机制。 (作者: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