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庙工商所根据省局提出的“四个发展”,实施“扶大育小”战略决策的要求,针对辖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的实际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责及任务,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一是确立扶持原则。结合实际确立了企业主体原则、突出特色原则、科技创新原则、合力推进原则。二是放宽准入条件。在辖区内初审中,通过工商登记注册环节,在企业出资、增资、冠名、更名、组建集团公司以及上市等方面,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支持中小企业投资主体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一切行业和领域。三是落实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为中小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四是强化品牌意识。积极引导企业把商标的运用和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经营的主线,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管理、使用和保护制度,从商标的印制、使用、出入库、广告宣传、产品开发等方面健全科学的管理措施,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地方优势支柱产品和产业。五是提升服务水平。主动了解和解决企业在改制、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行“一站式”审批、 “代办制”服务和首办责任制、延时服务制、预约服务制等工作机制,缩短行政审批办结时限,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作者: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