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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跨越发展
【字体: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12日 双击滚屏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最快、取得成绩最大、发挥作用最突出的历史时期,面对国际金融危机风险、玉树地震灾难等不利因素,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抢抓机遇,积极进取,迎难而上,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快速持续协调发展。  就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就业规模逐年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5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达494万人次。到2009年末,全省从业人数达321.58万人,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为43:21.9:35.1,与“十五”末相比,一产从业人员下降6.5个百分点,二产人员增加了4.5个百分点,三产人员增加了2个百分点。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基本建立。针对金融危机影响,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加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等4个政策性文件,制定实施了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的7个配套措施。2010年,又出台了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5年累计投入就业资金24.26亿元。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全省各州(地、市)、县普遍建立了人力资源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延伸到乡镇、社区,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格局基本形成,区域人才开发合作进程不断加快。每年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东西部岗位对接暨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等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发布《人才需求目录》,为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有效的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逐步完善。相继实施了“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国家职业资格导航计划”、“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三加一培训”、省属国有企业定向招工培训等项目,累计培训城乡劳动力51.76万人,有22.18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日臻完善。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拓展。2010年底,将原集体企业、五七工、家属工和与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有事实劳动关系等各类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全省参保人数达到74万人。连续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月人均达到1789元(含取暖费),较“十五”末增长91.33%。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连续多年保持在100%,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5%。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全省有25家国有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快速推进并实现全省覆盖。2009年底,我省湟源、都兰、门源、尖扎、平安五县列为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县,省政府同时决定将贵德、玛沁和玉树县纳入试点范围。2010年, 7月份,藏区6州27县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范围。10月份,又将我省东部5个民族自治县纳入2010年国家新农保试点范围,全省共有40个县(市)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占到全省总县(市、区)数的87%。年底,省政府决定由省财政筹资,将剩余2县4区同步纳入新农保试点,使我省在一年内在全国率先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相继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制度。累计将5万多名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目前,全省参保人数达到78.64万人,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倍(约20万元左右)。省内城镇职工医保即时报销率达80%,属地化医疗保险“一卡通”达8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2007年,在国家确定西宁、格尔木、德令哈三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同时,省政府决定自筹资金将全省各州(地、市)、县全部纳入试点,较全国提前两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了大中专院校(技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降低了大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的缴费费率,两次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筹资标准,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达50%以上,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8万元左右)。目前,参保人数达61.19万人。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健全。失业保险实现州、地、市级统筹和省级调剂制度。先后4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连续两年在全省实施了援企稳岗政策,累计减征失业保险费8700万元,支付岗位培训补贴和社保补贴1.22亿元。目前,全省参保职工人数达到36.62万人。5年累计为11.48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3.03亿元。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组织实施了工伤保险“平安计划”。研究出台政策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纳入工伤保险,在全国率先将“老工伤”一并纳入工伤保险。两次调整提高了工伤待遇。目前,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万人。同时,在西宁市开展生育保险试点,参保人数达到6.35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更加安全。5年累计完成各项社保基金收入329.03亿元,支出252.39亿元。积极争取国家对养老保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新农保等中央财政补助50.5亿元,各项基金平安运转。

  公务员制度基本确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公务员管理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初步建立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公务员考录机制。2010年,实行省州(市、地)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县(市、区)乡镇两级公务员录用办法,新录用公务员中来自基层和一线的比例达到95%。开展了从优秀村干部中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拓宽了选人用人机制和公务员培训工作。 5年累计考录公务员3976人,培训各级各类公务员近10万人(次)。深入开展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个人”等各类国家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公务员队伍的能力素质不断加强。2010年,圆满完成了全国和全省玉树抗震救灾评选表彰工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率均达到95%以上。推进农村牧区乡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海西州试点基础上将范围扩大到西宁、海东、海北和海南四个地区。专业技术职称改革深入推进,初步建立起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开展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农牧区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人事考试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较好地完成了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和各类执业资格考试任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形成了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统筹实施了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工作。分步推进了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圆满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5年累计接受安置军转干部2237人。加强对转业干部的培训教育,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有效维护了军转干部的稳定。

  人才强省战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和智力支持

  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部署,先后制定了《青海省引进人才智力实施办法》、《关于加快我省农牧区实用人才开发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青海省高技能人才开发工作的意见》等人才培养、选拔、奖励和引进的政策措施。截至2010年底,全省各类人才总数达到20.5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2万人、高技能人才6.9万人、农牧区实用人才1.60万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青海省优秀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评选推荐工作,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服务和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三江源人才培训工程、农牧区一年一千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程,累计培训专业技术人才1万人次。目前,全省有院士3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43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1名,青海省优秀专家195名,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413名,在站博士后13名,留学回青人员近200名。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充分运用培训补贴政策,积极开展全省行业技能大赛,做好高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实行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到2010年末,我省城镇技能型劳动者达到27.1万人。不断加大引智力度。先后执行引智项目165个,聘请外国专家552人次;完成出国(境)培训项目57项。2008年,省政府与国家外国专家局、香港中华教育基金会签署了《青海公务员及专业人士赴港培训合作备忘录》,每年选派200名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赴港培训。

  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依法规范劳动用工逐步确立。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从2006年开始,实施了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大力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目前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建立和推行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管理服务的各项政策,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建立和完善了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和推行了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探索建立了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两次调整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平均水平由“十五”末的450元(西宁市)提高到现在的750元。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全省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各类企业达900多家,涉及职工17万人,初步建立了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劳动人事仲裁和劳动监察工作不断加强。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逐步建立完善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劳动用工年检、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察等执法形式,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建立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5年累计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458件,结案率达95%。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52万户,涉及劳动者155.81万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6.69万人(次),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5438.28万元。累计清欠农民工工资4.21亿元,清欠率达到95%以上。

  “十一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为今后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承担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服务改革、维护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抢抓机遇,奋力而为。“十一五”期间,我们注重抢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机遇,我省在全国率先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率先解决了“老工伤”问题;率先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率先实现新农保试点全覆盖;率先解决了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率先在全国启动了三江源地区草原生态管护公益性岗位试点工作,使我省很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突出重点,统筹发展。2009年,针对金融危机影响,及时研究制定和实施了应对金融危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确保了就业稳定。2010年,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加大政策推进力度,大力开辟就业岗位,有效缓解了大学生就业问题。针对玉树地震灾害实际,及时出台了《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和培训活动,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有力促进了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秩序恢复。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十一五”时期,我们在增加就业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在推进各项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在推进人才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整人才结构、提高人才阶段整体素质;在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平衡,有力促进了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重要作用

  2010年,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新青海建设工作大局,积极实践“小财政、大民生”的发展理念,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为重点,以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着力点,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抓手,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为维护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西宁市

  紧紧围绕保民生、促稳定、解难题的工作主线,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城北区幸福社区和湟源县丹噶尔古城分别设立了创业一条街,建成东川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生物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等孵化基地10家,确定创业实训基地16个。目前已入驻企业350家,吸纳高校毕业生1109人。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行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投资2000万元,完成了西宁市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了市级职工医保特殊病门诊结算方式信息化管理和定额即时结算,不断提升经办服务质量和水平。

  海东地区

  坚持以培育创业主体为先导,以创业载体建设为基础,以创业资金支持为保障,以创业项目推介为手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年共举办失业人员和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培训班162期,培训8136人。举办创业培训班89期,培训合格人员2649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1589人,培训合格率达90%。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外出务工经营,将树品牌、上档次、扩规模、创效益、增收入作为做大做强做优劳务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化隆拉面”已成为海东区最富特色的劳务品牌,在外开办的拉面馆达2.6万家,从业人员19.1万人,经济收入达10.69亿元。

  海北藏族自治州

  坚持把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构建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内容,采取加强组织领导,面对面宣讲、手把手算账等方法,在大力宣传新农保有关政策,使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基础上,从规范表格填写、规范档案管理、规范缴费票据管理、规范基金管理入手,狠抓人员、场所、职责、目标“四落实”,形成了上下对应、协调一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试点工作的有序、有力推进。截止去年底,全州实际参保11.5万人,参保率达81.1%;待遇享受人数为1.69万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为100%。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紧紧围绕“两区”建设,坚持多措并举,统筹抓好城乡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604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2%。4035名四类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3%;“4045”人员就业57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0%。按照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要求,制定出台《海西州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办法》、《海西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海西州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补充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起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

  果洛藏族自治州

  针对经济发展滞后,就业渠道十分狭窄、就业容量极其有限、稳定就业岗位严重不足的实际,积极探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三江源草原生态管护公益性岗位试点工作的新路子,认真落实就业见习制度,加大就业资金投入,以技能培训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多渠道实现就业。目前已实现稳定就业和临时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到2473名,就业率达到95.4%。玛沁、达日两县有1111名生态移民纳入草原生态管护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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