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0日在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福海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是我省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玉树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取得重大胜利的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再创佳绩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行使职权,主动服务大局开展工作,为战胜重大困难和严峻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贡献。
一、以人民安危为紧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
去年4月14日玉树强烈地震,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在艰苦卓绝、气壮山河的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常委会从人大工作定位和特点出发,高度关注,积极作为,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
一是积极主动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玉树地震发生后,常委会党组迅即召开扩大会议,成立领导小组,作出应急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始终在一线坚强地领导和指挥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主任会议其他成员也尽心竭力做好相关工作,并多次到灾区和省内外医疗机构看望慰问受灾受伤群众、救援人员和灾区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常委会机关在第一时间调派车辆和人员参与抗震救灾,先后向灾区运送价值12万元的物资,赠送慰问金43万元,并及时组建志愿者服务队装卸转运救灾物资。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心系灾区,踊跃奉献爱心,捐款27万元。
二是通过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和支持。为了集中精力抗震救灾,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研究调整了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将原定的几个大型会议延期举办, 同时增加了三项有关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方面的议题,并根据轻重缓急,对各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作了相应调整。6月下旬,增开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评价抗震救灾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并建议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灾区群众重建家园的积极性;依法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依法有效地管理使用好各项资金物资,保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9月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建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保证救灾款物安全、有效使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做好灾区群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作出了《关于玉树地震灾区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从震后再生育特殊政策、生育间隔和提供免费技术服务等方面作出特别规定,彰显了人文关怀。
三是各级人大代表情牵灾区竭诚奉献。常委会组织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深入灾区调研灾民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倡议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切实履行职责,投身抗震救灾,发挥应有作用。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不畏艰险、无私奉献,从多种途径、以各种方式参与和支持抗震救灾,涌现出一大批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其中王玉虎、文江才、才仁公保、唐增科、程珠祖等省人大代表被授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广大军民一道谱写了战天斗地的壮丽篇章,生动诠释了“人民代表为人民”的深刻内涵,充分展示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骨肉相连的深厚情怀。
二、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注重突出地方特色,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从省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维护法制统一,制定和修订省级地方性法规2件,批准西宁市地方性法规1件、 自治州和自治县单行条例10件。
及时制定和修订有关法规条例。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青海省消防条例》,从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等方面予以规范和加强。旅游业是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的支柱产业,为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常委会加强调查研究,审议通过了修订《青海省旅游条例》的决议,进一步完善了条例中关于旅游业发展原则、政府职责、旅游商品发展、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旅游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及时审查批准了西宁市和有关自治州、 自治县关于民族教育工作、环境保护、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造林绿化、藏传佛教事务、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养犬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取得成效。为了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保持一致的自觉性、主动性,坚持立、改、废并重原则,加强领导,深入调研,紧密衔接,扎实工作,完成了省级和西宁市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共废止省级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22件,废止西宁市地方性法规2件、修改7件,各自治州、 自治县的清理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2008—2012年立法规划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明确思路,推进工作。二是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多渠道了解情况,多角度研究问题,为立法决策提供依据,努力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积极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通过在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布法规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特别是对法规草案中的难点问题,认真做好论证协调工作,使地方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愿,适应形势发展。
三、以增强实效为核心,综合运用多种形式,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行使监督职权,开展执法检查1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6项。配合全国人大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
常委会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了以下重点: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审查批准了2009年度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201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2010年1—10月份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依法推进各项工作,保障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关注民生,去年9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社会保障意识;完善政策,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保法制。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促进了社会保障工作。同时,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从实际出发,完善医改政策体系,加大医改资金投入,加快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等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三是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了禁毒法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禁毒工作,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常委会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汇报。四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拓宽思路,改进方法,讲求实效。一是通过公开监督事项、开展江河源环保世纪行和人大工作记者采访团等活动,把人大监督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发挥综合效应。去年,常委会在开展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的同时,跟踪检查了有关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督促解决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二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审议质量、开展跟踪检查等,增强了人大监督的连续性和实效性。三是通过坚持主任会议成员信访接待日、邀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人大信访工作水平。去年,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93件2176人次,督促有关方面依法按政策秉公处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大事,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从依法维护执行工作的法律权威、加强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等方面作了规范,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作出了关于批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收支预算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决定、关于统一全省城镇社区居委会届期和换届时间的决定等。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人(次),从组织上保证了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以强化服务为保障,提高代表工作质量,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服务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和代表法。修改后的选举法和代表法相继出台后,常委会领导分赴互助、湟源等地向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和人大机关干部宣讲,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也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使之家喻户晓。同时,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理清思路,为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选举法和代表法,做好今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积极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活动。省人大代表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城市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科教兴青战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了解情况,促进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就全省设施农业建设、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生育、藏传佛教事务、妇女儿童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有关方面的工作。组织在青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了“十一五”规划实施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审判、检察等工作,为代表更好地履行职务创造条件。
切实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经过各方面的努力,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481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办结率达83%,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常委会坚持重点建议重点督办,由常委会领导牵头,采取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见面,办理情况“回头看”等方式,加大办理力度,增强办理效果。常委会还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检查了省卫生厅、教育厅、交通厅和水利厅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确保代表建议事项落到实处。
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继续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在北京举办了一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全国人大举办的学习培训活动,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适当增加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重要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名额,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及时向代表寄送资料,通报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建立了网上代表建议系统,不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互动,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一年来,代表们肩负全省各族人民的重托, 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提出议案建议,踊跃参加常委会活动,有力地支持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推进“四个发展”和新青海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以素质能力为基础,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常委会坚持各项学习制度,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人大业务知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自觉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 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和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牧区社会救助、地方立法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支持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有关议案,认真开展工作,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重视加强人大宣传工作,认真办好人大刊物、网站,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的宣传报道,增强宣传效果。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活动,增进相互了解,促进交流与合作。省人大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查找突出问题,着力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水平,保证了常委会工作富有成效地开展。特别是在省委的关心支持下,省人大机关的机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机关面貌发生可喜变化,较好地发挥了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加强同各州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各州市县人大常委会在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服务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共同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挑战空前,成就非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省人大常委会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大工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只有密切联系群众、发挥代表作用,才能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有些立法项目的前期工作不够扎实,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不够,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事项的解决率不够高,代表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项任务繁重而艰巨。前不久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对全省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自觉地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行使职权,更加积极地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四个发展”,更加有效地推动全省民主法制建设,更加奋发有为地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确保“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局良好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根据这个总体要求,我们要再接再厉,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大局,着力办好大事要事
保障和促进“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次大会审查批准后,将成为全省各族人民共同行动的纲领。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上来,动员全省各族人民坚定信心、鼓足干劲,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团结奋斗。省人大常委会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科学把握发展规律,适时调整工作计划, 围绕主题主线,积极履行职权,通过加强立法、监督等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玉树灾后重建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今年是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攻坚之年。常委会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促进恢复重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视察调研工作,继续加强对重建资金、物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和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依法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我省县乡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是选举法和代表法修改后的第一次换届选举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原则,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协助筹备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今年省委拟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这是省委关于人大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将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我省人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我们要积极配合省委有关部门,精心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为省委决策提供依据,努力使会议取得成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履行各项职权
紧紧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有利时机,牢牢把握地方立法的特点和规律,注重提高质量,突出地方特色,扎实开展立法工作。制定或修改城乡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食品生产加工、节约能源、科技进步、文物保护、残疾人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信访、选举和代表工作等方面的法规;及时审查批准西宁市、有关自治州、 自治县关于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条例;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后续工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合理调整立法规划,统筹安排立法工作,使地方立法更好地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保证立法工作协调统一、科学有序地推进。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突出位置,调整立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立法协调工作,合力破解立法难题,切实提高立法计划的执行率。进一步坚持开门立法,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要法规草案,要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
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起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事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职业教育发展、“五五”普法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结合执法检查继续开展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求取得新的进展;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注重对信访的综合分析,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解决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创新监督方法,规范监督程序,加强跟踪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行使好选举任免权,为国家机关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常委会要以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重点,统筹兼顾,完善制度,努力把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进一步完善代表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向代表提供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和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完善办理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切实提高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履行职责打好基础。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的重要活动。继续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保证代表活动时间,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正确把握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努力适应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认真办好专题讲座,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着力提高把握全局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审议决策能力。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使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服务民生。进一步理顺机构设置,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的协调配合,保障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和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探索风气。继续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提供指导和支持,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常委会机关要以政治业务素质建设为重点, 以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协调性,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更好地发挥集体参谋助手作用。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 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创新举措,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做好人大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