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制定《关于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争取到2015年全省人均消费品零售总额、人均消费支出、居民消费率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具体采取的措施有8项: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提高干部职工取暖费补助标准,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落实支农惠农补贴政策,促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国民收入增长相协调,增强城乡居民消费能力。
●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乡低保标准机制,完善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进程,研究解决城镇无业老年居民等6类特殊人群的养老保险问题,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落实教育以奖代补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加快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补中改造和高中建设项目,提升高中教育办学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条件。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等措施。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进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游牧民定居工程、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启动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适当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及落实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努力扩大城乡居民住房消费,促进城乡居民改善居住条件。
●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构建现代商贸体系建设,大力支持以西宁朝阳物流园区、格尔木物流园区和海东平安物流园区为重点的大型物流园区建设,继续支持发展会展经济,推进青海品牌商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推介会等各类经贸活动。
●拓展家电汽车市场。提高家电下乡的补贴标准,增加家电下乡补贴品种,调整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促进汽车消费稳定增长。
●扩大文化旅游消费。支持开展大型文化旅游交流活动,着力开发文化产品,提高文化娱乐消费水平。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带动社会资金支持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 (作者: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