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省高级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共青海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强卫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由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主持,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青、刘建军、王旭,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魏文裕,执行局局长邱峰,政治部主任罗鹏先,巡视员丁志武,副巡视员马旦智、田运良和省高级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董开军院长指出,青海要实现四个发展,即实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是青海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宣言书。当前,如何实现四个发展,是摆在各个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实现四个发展,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就是创建“五型法院”,为四个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第一,创建学习型法院,提高服务保障四个发展的能力。能力不足和需求的要求高不相适应,是当前一个十分突出的矛盾,要正确有效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为四个发展保驾护航,就要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整体提高各级法院的司法审判能力。加强能力的行之有效的途径就是要加强学习,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学习型组织,从而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质,进一步为四个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第二,创建规范型的法院,优化服务保障四个发展的质量。法院是适用法律、解决矛盾冲突的地方,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工作具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很高。全省各级法院要继续坚持推进规范化建设,从司法决策,从司法审判的每个环节入手,加强制度化建设,养成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讲规范、求实效的习惯,千方百计的提高案件的审判质效。办一件案子就是服务一片,解决一个矛盾纠纷,就促进一方和谐,这样才能提高优化法院的服务保障质量。要千方百计的避免源头上出现问题,要加强源头的治理,要抓好涉诉信访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万案件评查、涉诉信访治理”等活动,进一步使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优化服务保障的质量。
第三,创建高效型法院,改善服务保障四个发展的服务环境。人民法院是为四个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的,四个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别是投资环境。投资环境中,法治是重要的因素。通过改善、改进司法环境,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优化社会环境,为四个发展打造一个很好的氛围。
第四是创建和谐型法院,凝聚服务保障四个发展的力量。人民法院是一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各级法院在这方面承担了大量的工作,要从加强团结协作,强化团队意识入手,加快创建和谐型法院的步伐。只有通过团结协作,通过和谐共事,才能凝聚力量,群策群力,真正的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要团结干事的具体要求。
第五,创建创新型法院,提升服务保障四个发展的层次。创新是前进的动力。要解放思想,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尤其是要转变不适应的理念、方式和习惯,大胆的去闯、去试,去改革创新。落实好最高法院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法院服务保障的层次,认真研究服务保障是以什么方式、在那些方面进行、重点是什么的问题。发挥好服务四个发展的职能作用,离不开改革创新,离不开解放思想,敢闯敢干。
董开军院长希望省高级法院的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落实,不辜负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期望。(作者:张慧宁 袁继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