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公安部统一安排,11月25日,省公安厅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省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
会议指出: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底结束,重点打击6种犯罪活动:一是印刷复制各类盗版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二是假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三是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食盐、农资等关系民生的商品的;四是跨地区、跨省的团伙犯罪;五是与商业贿赂等犯罪相关联的;六是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会议要求:一是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并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二是要强化主动进攻意识,广泛收集信息,认真分析、准确把握当地此类犯罪的特点和手段,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及流通渠道、仓储地点的管控工作。三是各地要以“破大案,断渠道,端窝点”为行动核心任务,认真履职,加大对在我省较为突出的制售假冒伪劣烟酒、食品、药品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四是要主动加强与商务、出版、工商、质监、农资、烟草、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联系,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销售商品犯罪整体合力。五是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政策,及时曝光一批重大案件,营造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教育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减少犯罪侵害发生。专项行动期间,省厅将派出督导组,加强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的检查指导。
省法院、检察院、商务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烟草局及公安厅相关警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 作者:黄钧钧 马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