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生产发展资金需求 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为有效缓解贫困村、贫困户生产发展资金缺乏问题,2010年省扶贫局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200万元,在全省8个州(地、市)8个县的80个贫困村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
贫困村互助资金是指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缴纳的互助金为依托,以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旨在探索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新机制,缓解贫困村、贫困户生产发展资金缺乏、贷款难问题,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提高贫困村、贫困户自我积累、互助互济和持续发展能力。
从2007年以来,我省已在126个贫困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成立互助小组444个,吸收群众交纳互助资金121.33万元, 发放借款877.29万元。互助资金试点受到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试点村贫困农牧民的欢迎,全省共有6837户贫困农牧户申请加入互助组织,占试点户数的95.16%。互助资金发挥了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村生产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提高了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了贫困群众增收。
目前,今年开展互助资金试点的80个贫困村正在抓紧制订村级互助资金管理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近期互助资金拨付到位,进入运行实施阶段,年底将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