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暨《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说明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尤其是今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以及有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支持政策、准入管理等办法。
据通报,我省从2008年开始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8.37万套,发放租赁住房补贴4.18万户。全省农村实施困难群众危房改造52957户;牧区建设游牧民定居房52860套;建设农村奖励性住房48354套。共有23.73万户城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2011年是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最大的一年。中央下达我省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9.27万套(含1.2万户新增租赁住房补贴)。截至9月底,全省已开工建设16.67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92.2%。今年,国家和我省累计下达农村牧区住房建设任务17.7万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7万户,已开工4.59万户;游牧民定居工程任务2万户,已开工1.79万户;农村奖励性住房任务10万户,已开工建设8.94万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岳宏介绍,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已由单一的廉租住房,扩展到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城市、国有工矿、林业、垦区棚户区改造八种类型。保障对象已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全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已开始向其他危旧房户扩大。我省创新实施的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有力拉动了农户实施危房改造。目前,我省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连续几年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之一,陆续出台了《青海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绩效考核财政奖补办法(试行)》等十多部政策性文件,逐步建立起分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在资金筹措中,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一方面加大省级配套力度,坚持多方筹措配套资金,今年全省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04.42亿元。同时,实施“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开展“百企联百村”活动,全力推进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小城镇建设、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各地努力落实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积极统筹项目、整合资源,探索廉租住房产权多元化管理模式,多种方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通过多层次加强监督检查,狠抓任务落实,确保质量安全,推进“住有所居”的建设目标。
目前《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开始实施,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加大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保障性住房,逐步推行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更加完善保障管理体系。 (作者: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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