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精神,研究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工作。省委书记强卫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经验交流会充分肯定了过去5年来全国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总结了新时期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经验,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特别强调指出“十二五”时期民族工作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力做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民族团结三个方面工作,不断巩固我国各民族同舟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精神,紧密结合青海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新时期民族工作。做好民族工作是促进全省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保证,对于全省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是多民族省份,民族工作始终关系全省大局。近年来,全省上下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加大民族工作力度,全省特别是藏区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在“十二五”期间,要深刻认识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要牢牢把握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民族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全面提升全省民族工作科学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全力推动新时期民族地区发展。一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契机,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二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思想引领,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三要充分把握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玉树灾后重建等有利机遇,紧密结合青海民族地区实际,切实抓好加快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各项工作。四要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积极推进民生创先工作,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确保全省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五要注意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坚决抵御和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渗透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确保民族地区长治久安。
会议指出,要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担负起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晰、落实有力,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民族工作新格局。尤其要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评选工作,加强对党的民族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民族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