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委领导批示要求,省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对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在党的培养下成长”主题文章写作活动作出部署安排。《通知》指出,开展“在党的培养下成长”主题文章写作活动是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通过开展主题文章写作活动,歌颂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进一步弘扬“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和玉树抗震救灾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培养感恩奋进的进取精神,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内驱力、执行力和创新力,推动“四个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通知》要求,主题文章写作活动时间集中安排在6月至7月进行。全省所有有写作条件的党员、干部都应撰写主题文章, 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党员、干部要紧紧围绕"在党的培养下成长"的主题写作文章,回顾个人在党的教育培养下,学习、工作、成长的经历。主题文章由党员、干部本人亲自撰写,要真实、感人,避免代写,力戒写成述职报告或学习报告。文章题目自拟,体裁、字数不限。党员、干部撰写的主题文章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
《通知》要求,主题文章写作活动要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汇报个人在党的教育培养下学习、工作、成长的经历和思考,相互教育启发,交流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党性。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汇报交流活动。要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到机关、学校、医院、社区、企业、村镇等开展在党的教育培养下成长经历讲述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选择质量较高的主题文章在新闻媒体、互联网、部门网站、学习专栏、内部刊物上发表,供党员、干部相互学习、借鉴交流。同时,有计划地召开演讲会、座谈会等,选择感情真挚、事例生动、感受深刻的主题文章,开展丰富多彩的演讲交流活动。
《通知》强调,各州(市地)、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安排本地区党员、干部的主题文章写作活动。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委教育工委分别负责安排省直机关、国有企业、高等院校以及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央驻青单位党员、干部的主题文章写作活动。省老干部局负责安排离退休老干部的主题文章写作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主题文章写作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同步推进。要认真研究,抓好具体安排落实工作,确保活动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