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国水利工作引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这是建国以来党中央第一次将水利工作提到了极高的战略位置。7月8日召开了中央水利工作会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以中共中央名义召开的水利工作会议。9月底我省召开了省委水利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也是我省建立以来首次以省委名义召开的水利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议对水土保持工作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贯彻落实省委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水土保持部门的重点工作。
近日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省委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步伐,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等问题,对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张艳得局长进行了专访。
问:今年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省委水利工作会议相继召开,这对于青海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及水土保持工作带来了那些指导精神?
张艳得: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要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实现河畅其流、水复其清,从源头上扭转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要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加强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等重点区域及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防治。要加快实施坡耕地综合整治工程,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遏制人为水土流失。要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补偿机制。”“要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保护,搞好农村水环境整治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促进天然草原生态保护和恢复。”
省委水利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了“全面加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争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上实现新的突破”的水土保持总体思路,将开展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特别是要加快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等区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以及黑河的发源地,是“中华水塔”。作为大江大河的发源地,青海有着独特的生态地位和作用。维护江河流域的宁静安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们要立足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区的优势,以保护“三江源头”生态环境为重点,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水土流失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水土保持综合防治,通过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积极构建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同时要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实现“三江源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跨越发展。
问:当前青海水土流失现状如何?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有哪些困难?
张艳得:青海是水土流失严重的省区,全省国土面积72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5.1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9.1%。主要类型有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和冻融侵蚀。其中水力侵蚀5.28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15.07万平方公里、冻融侵蚀15.08万平方公里。若按流域划分,黄河流域5.9万平方公里,占境内流域面积的38%;水力侵蚀极其严重,而且侵蚀强度大;长江流域6.0万平方公里,占境内流域面积的30.5%;风蚀、冻融交替发生,内陆河流域23.28万平方公里,占境内流域面积的64%,而且多以水蚀、风蚀、冻融交错形式出现;水土流失极其严重。可以说,搞好青海省境内的水土保持工作,不仅是青海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保障全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我们的工作中存在以下困难:一是我省水土流失面广量大,水土保持投资严重不足,水利部门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仅为100多平方公里,治理速度缓慢,远远不能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立省战略的要求。二是重要水源地的水土保持生态恶化加重。随着经济的发展,我省湟水河、大通河、隆务河等河流水源区的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水少、水脏、水浑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三是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开发建设与水土保持的矛盾依然突出,有些建设项目没有严格依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问:“十二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青海省水土保持工作有什么新举措?
张艳得:“十二五”时期,我们将紧紧抓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大好机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部署和支持青海藏区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树立生态优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立足“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目标以及“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发展战略,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分区分类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努力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创建人水和谐、山川秀美、可持续发展的高原生态文明环境。重点是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三江源水土流失区。紧紧抓住国家建立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的机遇,认真组织实施好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强化生态修复建设,加强生态管护,遏制人类不合理的活动,逐步形成生态顺向演替,恢复和增强草场的生产力,不断提高植被覆盖度,努力增强抗风蚀、水蚀能力。同时要加快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力争一期工程完成后立即启动实施,确保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连续性。
二是东部黄土高原区。采取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利用好水土资源,大力发展小流域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大优质高效基本农田建设力度,解决好促进农村发展与保护流域生态的关系。特别是在人口密度小、水土流失为轻中度的高地草原区、土石山区、丘陵脑山区,结合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输出、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等工程,不断减少人为活动,加强封禁管护,保护和恢复植被,使水源涵养功能持续稳定增强。加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力度,努力形成水土流失治理与水源和水环境保护、农业集约化生产、人居环境改善协调的良好局面。三是青海湖流域。认真实施青海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通过退耕还草、减畜禁牧、荒漠化治理、草原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措施,促使区域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加快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十二五”初期启动实施,进一步加大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加大黑河上游生态建设区和柴达木盆地绿洲区的投入力度,大面积实施以封禁管护为主要内容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促进流域生态良性循环,切实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function doZoom(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zoom').style.fontSize=size+'pt'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