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青海”创建五周年巡礼之五
门源回族自治县与青、甘两省5个州、地、市的7个县为邻,是一个以回族为主体的21个民族聚居,多边界、多元文化荟萃的地区。针对县情特点,门源县把平安建设作为保障工程、民心工程、基础工程来抓,从大局着眼聚合力量,从细处入手狠抓落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主线,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平安创建工作。
2009年,门源县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 2010年,门源县被省综治委授予“全省平安创建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
虽然县情特殊、任务繁重,但是创建成果丰硕,门源县又是通过怎样的努力,搭建了这样一个平安和谐的高地呢?
整合资源 齐抓共管筑平安
“安”乃官之本,民之福,“稳”乃发展之前提,繁荣之根本。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近年来,在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创建工作机构的同时,门源县推行了县级领导包乡、政法部门包片、部门单位包村、政法干警驻村的责任机制,并根据部门行业特点和不同的工作范围,分别组建了“平安校园”、“平安寺院”、“平安边界”等11个专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门别类地制定出创建标准并付诸实施,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创建格局,保证了创建工作在全县不同层面、不同人群、不同行业中全方位深层次推进。2009年又在全县所有乡镇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中心主任,乡镇长任常务副主任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将基层有关部门的创建力量进行统一整合,形成了“一个平台统一指挥、一个机构监督落实、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流程受理反馈、一个机制保障运行”的“大创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定出台了《平安建设工作实绩与责任领导晋职晋级及奖惩挂钩的实施办法》,并对“一票否决权制”进行细化,建立“考核性否决”制度,将“一把手”主抓日常平安建设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对工作平庸、不求上进的单位同样实行“一票否决”。如,2009年底根据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结果,对2个工作长期达不到要求的省州驻县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对其主要领导进行处理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相应的处理,收到了良好效果。
创新载体 全民共建创平安
思维决定行动,理念推动发展。“平安青海”建设活动开展以来,门源县坚持以“平安家庭”创建为载体,把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作为切入点,大力推行以“五无五不”(无违法犯罪、无各类纠纷、无家庭矛盾、无赌毒枪爆、无安全隐患;不参与迷信、不损坏公物、不聚集闹事、不破坏生态、不违反公约)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家庭十星级竞赛”活动,以村为单位成立“十星”竞赛评比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对达不到十项内容的家庭摘除相应星项,形成了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另外,我们还组织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等社会闲散力量,成立了“失业人员义务治安巡逻队”、“夕阳红纠纷调解队”、“基层党员维稳责任岗”、“十户联防”等各类群防群治队伍,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抓源治本 化解矛盾固平安
涓涓溪流可以汇成大海,小平安可以积聚成大平安。近年来,门源县切实按照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要求, 2007年挂牌成立了县乡两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统一对全县116个村(社区)、164个部门单位调解组织进行了全面整建,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2010年初又建立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以往三种调解手段单打独斗、孤军作战、力量分散的问题。建立了领导接访制、点名约访制、巡回下访制、反馈回访制和县委书记大接访等多元化的调处机制,有效扭转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阅二传三转”的被动局面。尤其在化解边界地区草场纠纷、创建“平安边界”过程中,我们采取“干部多握手、群众少动手”的做法,多次协调组织召开相邻地区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之间的边界维稳工作联席会议,签订友好共防协议,形成了“干部联谊、情报联通、纠纷联调、治安联防、经济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
警力下沉 警民联手保平安
从2005年起,门源县针对农牧区综治组织工作不够规范,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进一步充实基层创建力量,从政法部门抽调了一批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政法干警,组成“三官两员”工作组(警官、法官、检察官、法制宣传员、司法助理员),派驻到全县116个村、社区,帮助基层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起到了“普法教育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会治安信息员、治安管理安全员、为民办事服务员”的特殊作用,有效地推动了基层创建工作的规范有序深入开展。特别在矛盾纠纷调处上,由于“三官两员”熟悉调解程序、调解方式,能够恰当运用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地调解各类纠纷,赢得了群众的充分信任。
通过多年的努力,门源县实现了“一个明显提高、二个大幅下降、四个杜绝发生”的工作目标(即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刑事、治安案件发案分别比2005年下降46.2%和62.8%,未发生过涉毒、涉枪、涉黑和群体性事件),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树立起了一道坚实的屏障。正因为如此,发展中的门源县正如一轮和谐祥和的旭日,照耀着一望无际金黄色的油菜花!(作者: 庞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