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综治委对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青海省综合得分90.18分,被评为2010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省(区、市)。近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在中央综治委《关于2010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情况的通报》上批示:祝贺全省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在2010年取得的优秀成绩,考核结果位居西部和西北省区市前列,这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更是综治系统同志们努力工作的结果。希望继续努力,在新形势下按照中央和省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不断巩固成绩、再创佳绩。
中央综治委考核认为,2010年,青海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综治工作会议要求,突出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狠抓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藏区稳定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确保了全省治安秩序和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特别是“4·14”玉树地震发生后,青海省各级政法综治部门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维护稳定,确保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作者: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