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海北州委、州政府向省综治委专题汇报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有关情况。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常务副主任李鹏新出席汇报会并讲话。他强调,通过抓源头、建机制、强基础,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上下功夫、见成效。
李鹏新指出,海北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各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在积极探索、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方面行动迅速、部署周密、推动有力,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其做法值得肯定、经验值得推广。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精神,把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作为新形势下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首要任务来抓,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牵头协调,司法行政、信访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预防、调处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李鹏新强调,要坚持抓源头,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源头排查、源头稳控,通过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出台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公开听证、领导接访、干部下访制度,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防止各类矛盾交叉聚集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切实防止各种不稳定因素相互交织而影响社会大局稳定。要坚持建机制,有效整合多种调解力量和资源,积极构建既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和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体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坚持强基础,以乡镇(街道)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为龙头,扎实做好固本强基工作,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网络化、工作运行制度化的目标。要充分利用基层综治维稳中心(站)这一平台,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推进调解队伍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协调联动、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格局,确保各类矛盾能够在第一时间控制、纠纷在第一时间化解、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 (作者:聂森 邵云)